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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学院组织召开“五·四”评选大会
发布时间:2021-04-10来源:教育学院团委 浏览:

为了提高教育学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,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、奋发成才,增强教育学院广大青年团员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。2021年4月8日14时,教育学院于新地球村413教室组织召开“五·四评选大会”。教育学院学工办主任张瑶老师、辅导员曲高歌老师、研究生助理辅导员杨茜老师、辅导员助理和主席团成员参加本次会议。

本次会议成立了“五四评优审核小组”,审核小组由学工办主任张瑶老师担任组长,辅导员曲高歌老师担任副组长,小组成员有研究生助理辅导员杨茜老师,辅导员助理以及主席团成员组成。会议伊始,由曲高歌老师介绍了“五•四”评选大会的评选标准,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以及“活力团支部”主要通过三个标准进行筛选:团员人数占班级人数的比例、德育分及成绩优秀程度。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则根据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严格审核。随后,张瑶老师进行补充:“由于教育学院学院正在逐步壮大,整体呈现多元化趋势,在未来的各种评选活动,评选小组也会考虑学院的整体架构。同学们所有的付出与努力都会被看到,在学院上具有贡献力的班级,也都会得到肯定。并且今后在评选的过程中,评选小组也会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”紧接着,审核小组根据标准对参评人员进行讨论评定,小组成员表示:“在评定优秀团支部时,我们不应因为一个人的关系,就否定整个集体,这样不仅不会调动整个集体的积极性,更不会调动整个学院的积极性,因此集体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。”随后,团委副书记王秀梅表示:“在五四团支部评选活动中,五四红旗团支部更偏向于成绩的评定,学习成绩的评选标准尤为重要。对于一些表现突出的班级,可以在活力团支部中给予更多的鼓励。”最后,经过审核小组的一致讨论决定,公示评选结果如下: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为:学前教育2002班,小学教育1801班,学前教育1801班;“活力团支部”为:小学教育1901班优秀团干部有王秀梅、仇颖舒等7人;优秀共青团员有李湘凝、杜承洋等14人。”本次会议在热烈的讨论中落下帷幕。

通过本次五四评选大会的召开,不仅调动了教育学院整体团员青年的积极性,而且完善了教育学院评定优秀团支部及团员的整体标准,建立了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,从而进一步的增强了整体教育学院的制度建设。



教育学院组织召开“五四”评选大会


评选小组进行讨论


评选结果公示


撰稿:赵欣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