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2016—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即将开始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第八周至第九周(10月17日至10月30日)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重点检查项目
1.2016年下半年教学工作重点的落实情况。结合本学院的工作要点,检查本学期的教学工作重点的落实与进展情况。
2.“以学生为中心”课程教学改革的进展情况。各学院应做好相关课程改革的跟踪与指导,促进本次课程教学改革的顺利实施。
3. 近三年特别是上一学年试卷复查及整改情况。重点检查内容见附件。
(二)常规教学检查项目
教学日历执行情况、教师手册的填写情况、作业布置批改情况、听课情况、参加集体备课情况、教学活动日和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。
三、检查形式
以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形式进行。学院自查一是要组织人员对重点检查项目进行自查,并将检查结果反映到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中。二是以教研室为单位,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(包括兼职及外教)进行课堂教学以及常规检查项目的自检自查。重点检查本单位新入职教师、外籍教师及兼职教师的教学日历执行情况及教师手册填写情况等。
教务处抽查内容为相关教学材料及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,具体检查项目另行通知。
四、检查要求
1.各学院要按照《期中教学检查通知》要求进行认真自查,同时,要对照本学期本部门教学工作目标,进行阶段检查,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,及时调整工作思路,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总结材料。内容从重点检查项目和常规检查项目两方面进行总结。
2.试卷复查报告单独形成文档。内容包括自查发现的问题、处理办法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。
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及试卷复查报告于10月31日之前上交教务处。
注:期中教学检查材料见附表另行下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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